武汉晚报报道,记者夏晶,通讯员徐晓雪、徐瑞君,古田居民吴女士与前夫已分道扬镳十年,近期她却察觉到,当初离婚时对方私藏了部分财产未参与分配,更令她气愤的是,这笔钱前夫从未向她透露过半点消息。
吴女士十年前和前夫因为感情破裂,通过协议方式解除了婚姻关系,当时双方在离婚协议里清楚写着“所有其他财产已经自行处理完毕,不存在任何财产纠纷”。但最近,有朋友向吴女士透露,其实她前夫在没告诉她的情况下,购买了一处商铺,并且这块商铺的产权登记在了前夫个人的名下。

吴女士起初并不相信,后来经过一番核实,得知前夫确实在两人婚姻期间购置了一处商铺,长期出租给他人,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前夫的名字。等到两人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时,前夫隐瞒了这项信息,也没有将这处商铺的归属问题纳入分割范围。吴女士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,于是前往社区法律服务机构寻求法律意见,她迫切想知道自己在这套商铺中是否拥有权益。时过境迁,岁月流逝,当初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签署了相关文书佛山老公外遇调查公司,其中明确约定彼此不存在任何财产方面的争议,然而当下是否具备理由,可以对财产分配问题再次提出诉求。
湖北海纳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继蓉表示,依据《婚姻法》第四十七条,若在离婚过程中,有个人藏匿、搬离、售卖、损坏夫妻共同资产,或者虚构债务想要夺取另一方的财产,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资产时,对于藏匿、搬离、售卖、损坏资产或虚构债务的那一方,可以酌情减少其分配比例,甚至完全不分配。若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,某一方察觉到前配偶存在前述情形,便有权向司法机构提起法律程序,要求对已分割的婚姻共同所有物资进行重新分配。

张继蓉还提出诉讼存在一些不确定性,首先婚外情调查公司电话-女子离婚十年后惊觉前夫隐瞒财产未分割,求助律师,商铺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,需要去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商铺的登记资料,根据购买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来判断,其次,商铺在离婚时是否已被分割也存在疑问,可以通过分析离婚协议中其他财产分配的条款,推断出当时并未涉及被隐瞒财产的归属问题。能否确认前夫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对那处商铺有所隐瞒,需要考察商铺系由前夫购置并登记于其名下怎么调查前夫重婚,同时长期以他个人名义对外租赁的情况,由此可以推断出前夫未向相关方揭示该商铺的存在,隐瞒情节确实存在。